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建立教育系统扫黑除恶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陕教扫黑〔2020〕4号)文件精神,为推动我校扫黑除恶工作常态化开展,现就我校扫黑除恶摸排情况报送方式做出以下调整:
一、校属各单位每月报送的《普通高校涉黑涉恶线索摸排情况统计表》、《普通高校治安乱点摸排情况统计表》报送方式由之前的“有事报事、无事零报送”改为“有事报事、无事不报送”,各单位每月自行排查并做好工作台账。
二、我校设置的扫黑除恶举报电话、举报信箱长期有效。
三、各单位的信息联络员制度、宣传制度等长期有效。
四、各单位对本单位的人、事等涉黑涉恶事件和安全隐患必须及时上报,违者追究相关责任。
五、学生部门对“校园贷”、“套路贷”等问题开展常态化整治,不断提升校园安全管理水平。
西安理工大学扫黑除恶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