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校内牌照的通知

时间:2023年10月21日 点击: 【字体:

校属各单位:

  为规范校园摩托车(燃油摩托车、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管理,切实维护校园交通安全秩序,即日起至11月15日开始集中办理校内牌照,11月15日之后未办理校内牌照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禁止入校,具体通知如下:

  根据《西安理工大学教学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试行)》,师生、乙方人员(由后勤处、资产公司等主管单位统一向保卫处提交需要办理车辆的名单开通注册账号)可登陆“平安西理工”微信公众号、西安理工大学企业微信号或在门口扫码进入“平安西理工”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栏目进行登记审批,审批通过的车辆,所有人携带相关证件原件至指定位置进行车辆挂牌。账号为工号或学号,输入账号后点击忘记密码,按步骤填写信息自行修改密码。

  1.所有登记、备案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需悬挂交管部门核发的正式牌照。

  2.燃油摩托车、电动摩托车驾驶人需取得相应的驾驶资格。

  3.各类摩托车不得在学校道路上骑行,摩托车入校后应在各校区校门及出入口指定停放点集中停放。具体停放位置为:金花校区南门东侧,曲江校区一期进门处、曲江校区二期5号公寓楼南。

  4.电动自行车应在校内集中停放点停放,校内车速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应按规定佩戴头盔、禁止逆向行驶,禁止在人行道行驶,禁止违规载人禁止乱停乱放。

  5.领取校内牌照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应尽快悬挂在醒目位置处,以便进校查验及违停处理。所有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走专用通道扫校内牌照进出校园,牌照丢失补办的,原牌照失效。

  6.禁止私自拆卸牌照或转借他人使用,禁止在办理车牌过程中伪造或提供虚假材料办理,因毕业、转让、丢失、出售个人车辆后,应及时在保卫处备案注销,因个人管理原因造成的一切责任自负。

  7.联系方式,金花校区:南门校卫队办公室:82312472,61277980,曲江校区:一期东门北侧:13679181881。


保卫处

2023年10月20日

(平安西理工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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